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

二十一世紀資本論 V

皮凱提的資產稅,置換到土地資源稀缺的小島。在小島,每個人身邊都不乏蓄意或無意因為地目變更暴富的人,這是尋租行為中普遍而不願面對的惡。

不動產在資產稅上面,有兩個異於其他資產的特徵。一是不動產無法外移、難以隱藏,一是不動產在小島被視為造成強大剝奪感的商品。對不動產的資產課稅具備執行與輿論上的特殊優勢。
先要特別一提,皮凱提的研究認為包括金融商品操作對於致富皆有侷限,並不認為不動產能成就真的鉅富,現行鉅富中許多是透過產業經營登上該位置,而不動產往往也只是其財富的一小部分。
但無論如何,在台灣操作不動產,成就一般人畢生受薪難以企及的財富並不罕見。這裡不討論土地房產是不是可以任意炒作的商品這個複雜問題。我將略過其他資產,以最可能的不動產資產稅來看我們的平衡貧富的可能。這裡提到的方式,在房市空頭司令台北前副市長任內,有些已經開始實施了。

仇富聲中,以都市土地為稀缺的生存資源而非商品為前提。建議如下:
不動產可以用總價、坪數、戶數劃定區分基礎使用與商品操作,然後提高商品操作成本。後面討論以持有總價為假設基礎,但坪數位置戶數等都可以混合考慮。
將房屋稅及地價稅目前的登錄價格,依據新增的房屋交易實價,逐年以10% 權重混入登錄價格,希望在20年內登錄價格與市場交易價格趨同。

個人名下兩千萬()以下的不動產視為生存必需,以現行稅率折半收取房屋稅及地價稅,隨登錄價格逐漸趨近實價,可能使稅收不降反升,該溢收部分可以考慮持續下調稅率。
超過兩千萬,一億以下資產,視為休閒、投資目的維持現有稅率,實收總稅額即持有成本很可能隨登錄價格浮動而緩步上升。
一億以上不動產,稅率逐年拉到3%或更高,作為變形的持有稅。新增所得可以用來彌補兩千萬以下資產短收的稅金。這個做法會抑制不動產集中甚或抑制價格,也可能會順道提高周轉率增加從業人員的收入。長期來看,對於城市建設是好是壞還難預料。這個不新鮮的觀點,參雜對民生使用的不動產降稅,有機會在輿論上獲得支持,並減少常民恐慌。
這裡都未涵蓋法人持有、商業用途與農業用途的不動產資產。

總體結論:
 議員高官人等擁權者的財產來源不明罪;
 制度上避免逃避外部成本;
 制度上消除權力尋租所得;
 將土地房產,認定不動產是生存必需品而非商品,一定金額以上提高持有費用,誘使釋出,減緩集中。

面對貧富問題,以分配為解決方案並不合哩,皮凱提主張中還違反了經濟學基本常識;此外對跨國監控、權力的恐懼使個人難以認為其主張能解決問題;

如果從收入端談分配,小島先面對難以穿透財團、權力或民粹結合的高牆,及衍生的各種尋租行為,難以解決財富累積上不公平的源頭(包括各式免稅小販)。而群眾盲目撲打虛幻芻狗,不肯或無能從界定公平正義範疇著手。不思考源頭只談分配的貧富問題解方,將指向貧窮而非均富。這裡的政客以撕裂對立為立身基礎不奇怪,更恐怖的是擁護民粹撕裂的社會風氣。霸凌氛圍下談分配,引發我更多的是恐懼而非信心。

4C0852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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